青黄教体通〔2015〕49号:关于印发黄岛区督学责任区优秀督学、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的通知
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
青黄教体通〔2015〕49号 
 
 
黄岛区教育体育局
黄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
关于印发《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》和《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》的通知
 
各镇(街道)教育办公室,各学校,机关各科室(单位)
现将《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》和《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 
附件:1.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
      2.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
 
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7月10日
 
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7月10日印  


 

附件1
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
 
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精神,加快我区督学责任区建设,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推动我区督学责任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,特制定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
1.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,维护督导形象。
2.责任区督学工作团结合作。
3.对责任区学校办学行为和依法办学情况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,所辖学校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。
4.对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,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,及时督促学校整改。
5.在督导中,能够培养树立典型,不断挖掘办学经验,及时宣传推介。
6.以责任区为单位,每月上报一条督导信息,每学期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督导调研报告。
7.充分发挥督导作用,督导成效显著。
二、评选时间及名额
每年评选一次,评选名额不超过督学责任区总数的30%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,牵头成立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工作小组,负责评选。
2.评选时,每个督学责任区自我推荐,并提报相关参选材料。
3.由评选工作小组,对每个参选督学责任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,依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评选。
4.对违犯督导纪律、履职造假等行为实施一票否决。
四、结果使用
1.对被评为“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”的督学责任区,进行全区通报表彰。
2.先进督学责任区组长优先评为优秀责任督学。
五、评分标准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考核评分办法

自评

得分

考核

得分

1

坚持月工作制度

10

各督学责任区到学校的督导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,每学期不少于4次,每次督导不少于2位督学。督导前制定督导计划。

每少一次督导扣2.5分。

缺一次督导计划扣2分。

 

 

 

2

开展随访督导

40

深入责任区学校,指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督促学校依法办学,规范办学行为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提高教育质量。督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。

责任区学校明显存在违规办学行为,扣10分;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扣10分;学校教师或学生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给教育带来不良影响,扣10分;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扣10分。

 

 

3

督导结果处理

20

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。每次督导有结果处理意见,每月、季度有小结,每学期有总结。

活动没有填写《督学督导情况记录表》的扣5分,没有月、季度工作小结和学期总结的各扣5分,对于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扣10分。

 

 

4

完成责任区信

息上报

10

每月上报一条督导信息,每学期至少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督学调研报告。

少报一条信息扣2分;无督学调研报告扣5分;被采用一条信息加2分,被评为优秀督学调研报告加5分。

 

 

5

推荐先进典型

10

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推荐先进典型(单位、个人)。

被认可推广的每个加2分。

 

 

6

遵守工

作纪律

10

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,维护督导形象。

违反工作纪律,一次扣5分;被举报,造成不良影响的,实施一票否决。

 

 

附件2
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
为加强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,激发督学工作积极性,认真做好督学工作,特制定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
1.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,维护督学形象。
2.积极参加督学责任区活动及相关培训、会议。
3.对责任区学校办学行为和依法办学情况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,学校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。
4.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督学责任区组长和教育督导室报告,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,并指导学校及时整改。
5.坚持每月向本督学责任区上报一条督导信息;完成月度、季度、年度督导报告;每学期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督导调研报告。
6.充分发挥督学作用,学校及同行反响较好,评价较高。
二、评选时间及名额
每年评选一次,评选名额原则不超过责任督学总数的30%。     
三、评选办法
1.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成立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工作小组,负责评选工作。
2.评选时,每个督学责任区向评选工作小组推荐1至2名责任督学、先进督学责任区推荐2-3名责任督学作为优秀责任督学候选人参加评选,并提报相关参选材料。
3.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工作小组,对推荐的优秀责任督学候选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,依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评选。
4.对于履职造假、督学违规行为实施一票否决权。
四、结果使用
对被评为“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”的督学,进行全区通报表彰。
五、评分标准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考核评分办法

自评

得分

考核

得分

1

坚持月工作制度

10

各责任区督学到责任区学校的督导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,每学期不少于4次。

每缺一次扣2.5分。

 

 

 

2

开展随访督导

40

深入责任区学校,指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督促学校依法办学,规范办学行为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提高教育质量。督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。

责任区学校明显存在违规办学行为,扣10分;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扣10分;学校教师或学生出现违法行为给教育带来不良影响,扣10分;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扣10分。

 

 

3

督导结果处理

20

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,并督促整改。完成月、季度、学期督导报告。

活动没有填写《督学督导情况记录表》的扣5分,没有月、季度、学期督导报告各扣5分,对于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的扣10分。

 

 

4

完成责任区信息上报

10

每月向本督学责任区上报一条督导信息,每学期至少完成1篇不少于2000字督学调研报告。

少报一条信息扣2分;无督学调研报告扣5分;被采用一条信息加2分,被评为优秀督学调研报告加5分。

 

 

5

完成其他任务

10

完成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,积极参加督导培训、会议等活动。

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每有一件不完成扣3分;督导培训、会议等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,扣完为止。

 

 

6

遵守工作纪律

10

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,维护督学形象。

违反工作纪律,一次扣5分;被举报,造成不良影响的,实施一票否决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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