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
青黄教体通〔2015〕49号
黄岛区教育体育局
黄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
关于印发《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》和《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》的通知
各镇(街道)教育办公室,各学校,机关各科室(单位):
现将《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》和《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1.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
2.黄岛区优秀责任督学评选办法
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
2015年7月10日
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印
附件1
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
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精神,加快我区督学责任区建设,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推动我区督学责任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,特制定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
1.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,维护督导形象。
2.责任区督学工作团结合作。
3.对责任区学校办学行为和依法办学情况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,所辖学校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。
4.对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,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,及时督促学校整改。
5.在督导中,能够培养树立典型,不断挖掘办学经验,及时宣传推介。
6.以责任区为单位,每月上报一条督导信息,每学期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督导调研报告。
7.充分发挥督导作用,督导成效显著。
二、评选时间及名额
每年评选一次,评选名额不超过督学责任区总数的30%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,牵头成立先进督学责任区评选工作小组,负责评选。
2.评选时,每个督学责任区自我推荐,并提报相关参选材料。
3.由评选工作小组,对每个参选督学责任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,依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评选。
4.对违犯督导纪律、履职造假等行为实施一票否决。
四、结果使用
1.对被评为“黄岛区先进督学责任区”的督学责任区,进行全区通报表彰。
2.先进督学责任区组长优先评为优秀责任督学。
五、评分标准